股权融资,现在是很稀松平常的事情。但是,就是这样一件稀松平常事情当中,却步步惊心。
在股权融资的时候,投资人会测算出企业未来的利润,然后选取其中的某个点,作为估值的依据。再根据估值方法计算出每股所对应的价值。
这是股权融资的基本逻辑。
所以,我们经常会看到,创始股东用几个点的股权,往往能换取数百万、上千万,甚至过亿的资金。这就是股权融资的魅力所在。
很多创始股东会认为,这些资金拿过来就能随便用,甚至,有的股东暗地里还把这些钱分掉了。
如果真是这样,你就玩儿过头了。
在投资人没有和你翻脸的时候,你好我好大家好,有些事情的界限或许并不那么明显。但是,不明显,不代表没有界限。尤其是钱的事情。
就拿你融到500万来说,你认为这钱可以随便花的,反正为了公司嘛。其实不是这样,这500万,投资人早就给你定好了,只不过你不知道而已。
99%的投资协议里都会有类似这样的一句话——投资人以500万元人民币认购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0万元,未进入注册资本的470万元,计入目标公司资本公积。
这句话,隐含的就是500万的用途。
投资人把500万分为了两部分,极少的那一部分计入了注册资本,大头计入了资本公积。
如果你不能完全理解这句话背后的意思,你肯定会犯错。
我有一个朋友,就栽到了这上面,拿到钱之后,以为这钱就属于自己支配了,拿这笔钱去还债、去置办公车、去补发员工奖金,最后被投资人折磨得焦头烂额。
我们来对这句话做个解读。
首先,你通过增资进行股权融资,增加的注册资本是30万,经过投资人估值,认为你这30万的注册资本值500万,所以,投资人愿意出500万买下这部分增资。
30万元的增资,卖了500万,这多出的470万就是股权溢价。而股权溢价,是要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的。
说到资本公积,我们稍微展开说一下。公司有两种公积金(注意,不是住房公积金),分别是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又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盈余公积金,是从公司经营所得的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必须提取,每次最低提取注册资本的10%,达到注册资本的50%的时候,可以不再提取了;任意公积金不是必须提取的,公司章程里面规定要提取的,就提,否则,就不提。
资本公积金,主要来源于公司的股权溢价、公司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的资产价值等。前面我们提到的470万的股权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的逻辑,就是从这里来的。
公积金有它的特定用途。公积金可以用来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生产经营和转增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绝对不能用来弥补公司的亏损,更不要说股东分红了。这是《公司法》第168条的规定。
这下看明白了吧,资本公积金是不能随便花的。既然470万计入了资本公积,就不要乱打主意了。
有人说,明明有这么一大笔钱,还不让花,这是折磨谁呢?
这时候,就需要运用你的聪明才智了。有的股东打与扩大经营相关的牌,比如向和自己有关联关系的公司采购法律服务、财税服务、咨询服务,或者在技术、产品采购的时候,上浮价格,把钱转到另一家公司里,然后再转到自己手里,中间虽然多了一些税费,但总好过有钱拿不到。但是,这种方式一旦被投资人察觉,股东是很危险的。
有的股东采用的是比较稳妥的方式,走转增资本的路线。通过股东会决议,把资本公积转增成注册资本,那这一部分钱就可以进入公司的注册资本了,就没有固定用途的限制了,只要是为了公司,想怎么花就怎么花。不过,这种方式程序很繁琐,并且是基于股东的控制权才可以操作的。如果投资人有一票否决权,基本上是实现不了的。另外,如果走这个方式,最好能在投资协议里面提前把这个事情写清楚。
祝愿每一位怀揣梦想的创始股东,都能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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