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欠债,名下的一套房产被法院查封。他的妻子小红向法院提出异议,说这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求法院停止执行,解除查封。
法院没有采纳小红的意见,驳回之后,对房产继续执行。小红很生气,就提起了案外人异议之诉,遗憾的是,后果不严重。
房屋确属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小红和小明还是结婚状态,房屋不能进行婚内分割和划分范围。从保护交易安全和维护善意第三人利益的原则出发,小红对房屋主张共有,不能对抗债主。所以,法院可以对房屋继续执行。
从另一个层面上看,男女双方结为夫妻,应当共同抵御和承担风险,不宜因为夫妻内部的冲突而使善意第三人的利益遭受损失。
所以,配偶主张房产系共有财产的理由并不能阻止法院对房产的执行。
这也就意味着,你虽然在房子里面好好地住着,如果你的darling欠了一屁股债,即使你不知道,债权人和法院找上门来,你也是会被轰出去的。是不是感觉到背后有一丝凉意?
怎么办?
首先,你要督促、协助你的darling及时履行判决义务;
其次,你要和你的darling积极与债权人协商,通过以其他财产,或分期履行等方式履行债务;
如果前两种方式无果的情况下,你要提起案外人异议和案外人异议之诉,在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后,向法院执行机构申请,在房产被处置变价后,保留你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应有份额。至少你还能留住一部分钱。
不过,这些都是事后的补救方式,挽回的损失有限,并且被动。如果你有风险意识,最好能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比如提前做好婚内资产权属的配置;比如多关注你的另一半的个人信用报告和财务情况。
总之,结婚才是一个人一生中最大的风险的开始,好的婚姻能让你终生受益,坏的婚姻能把你送进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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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异议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第一款: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异议之诉:
《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第二款: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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