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而立。龙岗区三十周岁了。三十年峥嵘岁月,三十年栉风沐雨,三十年砥砺奋进。龙岗区沐浴着改革的春风,与时俱进,奋发拼搏。从彼时特区的“关外”、城市的“边陲”,华丽蝶变为深圳特区东部中心,成为经济发达、创新迸发、生态优美、民生和谐的幸福家园。
龙岗区秉承龙行天下的精神,跑出了一条“创新龙岗、东部中心、产业高地、幸福家园”的高质量发展之路,秉承“一芯两核多支点”的区域发展战略和文化强区发展路径,打造了一个创意之城、阅读之城、音乐之城、油画之城、活力之城和数字创意产业走廊。龙岗经济更发达了,环境更美了,龙港人更幸福和自信了。
法者,治之端也。龙岗的高速发展离不开龙岗人的锐意进取,更离不开法治保障。
三十年来,龙岗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用法治智慧和法治力量助力龙岗高质量发展,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龙岗不断提高执政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紧抓“关键少数”的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决策法定程序规定,筑牢依法决策“防火墙”,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全面防控政府法律风险,确保区政府决策在法治的轨道上稳步前行。完善政务公开,畅通投诉渠道,强化公众监督,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
龙岗不断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幅优化营商环境,以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精准出台优化营商环境29条措施,创新“网上办、指尖办”举措,市民感叹“现在在龙岗办理营业执照最快当天就可以拿到。而且审批事项少了,办事速度快了,政务环境更好了,变化看得见、摸得着。”形成合规制度矩阵的“龙岗经验”……“一叶落,知天下秋”,这样温暖的法治营商环境,让企业经营更有安全感,为龙岗经济的高速发展插上了腾飞的翅膀。一批批企业家来到龙岗兴业,一个个大项目在龙岗动工兴建。
龙岗不断践行法治为民,规范文明执法,营造阳光法治环境。优化行政争议多元解决机制,创新龙岗诉源治理模式、首创“无讼社区”,率先开展社区品牌调解室建设,创新“警调对接”、劳动争议“调援裁诉”一体解纷模式;打造“半小时法律服务圈”,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应援尽援”制度。
龙岗不断开展普法活动,创新普法形式,推动全区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公职人员带头学法,开展“法在身边”电台普法,开展法律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创新开展“街坊议事堂,以座谈会形式探讨社区热点问题,获评“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区”。
在龙岗,法治信仰深入人心,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良法善治已经成为龙岗的幸福底色。
这样美丽、和谐、充满朝气、自信的龙岗,有谁会不爱呢?
不念过去,不畏将来。龙行春天里,相信在龙岗区委、区政府的带领下,在龙岗人的锐意进取下,法治龙岗、平安龙岗、幸福龙岗会变得更加美好,龙行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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