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是多少
关于挪用资金犯罪案件的立案准则主要是根据涉及到的挪用资金金额以及资金用途这两个方面来具体分析确认的。
在通常情况下,如若个人或团体擅自使用本单位资金的金额达到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并且超过了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尚未归还的;
或者说,其挪用的本单位资金金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且用于进行盈利性质的商业活动的;
又或者是其挪用的本单位资金金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并将这些资金用于从事非法活动的,那么就应该被视为需要立案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六条
〔挪用资金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三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归个人使用”:
(一)将本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二)以个人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关于挪用资金犯罪的立案准则,主要看挪用金额和用途。一般而言,个人或团体擅自使用单位资金达一万至三万元以上,超三月未还,或用于盈利活动,或五千至二万元以上用于非法活动,均应立案追责。这些规定旨在维护单位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秩序。
二、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怎么规定
让我们来详细探讨一下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的相关工作人员,利用其在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私自将所在单位的资金挪作私人用途或者借与他人,且数额较大(通常在人民币10,000至30,000之间)、已经超过了三个月仍未偿还,或是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是数额较大且用作经营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行为。
当犯罪嫌疑人涉及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时,应受到法律追究:
1.其从本单位挪走的资金金额在人民币10,000至30,000元区间内,已经超过三个月并未归还的;
2.其利用本单位的资金进行盈利性活动,且所涉金额在人民币10,000至30,000元之间的;
3.其非法操作本单位的资金,总计人民币5000至20,000元之间的。
如果个人挪用本单位的资金进行非法活动,且牵扯的金额达人民币600万元及以上,则被视为“数额巨大”的犯罪;
若个人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已经离开岗位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且涉及的金额达到人民币10万元及以上,则被视为“数额较大”的犯罪,倘若金额高达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更会被判定为“数额巨大”。
在这种犯罪中,最高刑罚可达三年有期徒刑,而若是情节特别严重者,甚至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此提醒,我们每一位公民都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切勿触碰红线,以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挪用资金罪属于哪单位管辖
挪用资金犯罪通常归属于犯罪实施地与犯罪结果发生地所在的公安部门进行管辖。若涉及到法人单位的报案事宜,则一般由该法人单位注册地所属的公安部门负责受理。倘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部门对事件的管辖更为合适且具有优势,那么也可将犯罪嫌疑人体现在居住地的公安部门进行管理。实际执法过程中,通常需要综合考量诸多因素如事件的具体案情、证据搜集的便捷性以及法律规定等等,以决定最后应当由哪个机构行使管辖权。然而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当管辖权出现争议时,应交由上一级公安部门并经其任命予以解决。
关于挪用资金犯罪的立案准则,主要看挪用金额和用途。一般而言,个人或团体擅自使用单位资金达一万至三万元以上,超三月未还,或用于盈利活动,或五千至二万元以上用于非法活动,均应立案追责。这些规定旨在维护单位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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